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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 定了!松滋中小学课后服务收费标准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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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22-1-19 09:15:52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为了响应“双减政策”切实提升学校育人水平持续规范校外培训有效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过重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
荆州市发改委 市教育局 市财政局发布了关于荆州市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收费标准(试行)的通知
其中规定荆州市市县城区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收费标准为70元/生·月农村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收费标准为65元/ 生·月具体内容如下:

一、 收费标准
(一) 荆州市市县城区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收费标准为70元/生·月;农村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收费标准为65元/生·月。
(二) 收 (退) 费方式实行按月收费,按天退费。

二、 工作要求
(一) 认真执行收费政策。学校作为收费主体,必须坚持学生和家长自愿原则,严禁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提供服务并收费,或只收费不服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由各地根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进行认定) 课后服务费应予减免。学校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 提高收费标准、 扩大收费范围。

(二) 加强经费保障工作。各级财政部门要建立完善课后服务经费财政保障制度,对课后服务产生的公用支出、小规模学校开展课后服务所需资金差额,全额纳入财政预算。要制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参加课后服务的资助制度,补助学校减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参加课后服务的相关费用。积极探索课后服务收费资金管理办法,加强学校课后服务收费预算管理,规范学校课后服务收费收支行为。

(三) 严格收费公示制度。学校应主动在门户网站、校内醒目位置公开课后服务项目、服务对象范围、服务时间、服务内容、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咨询和举报投诉电话等事项,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未经公示学校不得收费。每学期末学校应公示课后服务费的收支情况,主动接受社会、家长和相关部门的监督。

三、执行时间本通知自2021年秋季入学起试行,至2023年2月5日止。试行期间,国家和省对课后服务收费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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