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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滋城管:文明停车告市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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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21-11-17 14:34:54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尊敬的市民朋友:你们好!为切实规范中心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打造文明、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提高城市治理水平,市城管委决定从11月22日起对中心城区开展停车秩序“百日攻坚”集中整治行动。现将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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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请自觉将机动车按方向箭头规范停放在停车场或道路两侧划定的机动车停车泊位内;摩托车(含电动车、助力车)、非机动车等停放在人行道的摩托车停车泊位内;货运三轮车请集中停放在人和路专用停车场,不随意在非停车区域停车揽活。
2.在停车泊位上停放的车辆,应当做到“入白格、摆整齐、朝正向”,即按照停车泊位指示的方向和位置有序停放,未标识停车方向的,将车头朝机动车道方向停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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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在未施划停车泊位的人行道、非机动车道、机动车道、公共广场、公共绿地等公共区域,禁止停放机动车辆。

4.对违反停车管理规定的违法行为,驾驶人在现场的,由公安部门或集中整治执法专班予以纠正,责令立即驶离或按照规定停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不服从指挥的,由公安机关依法暂扣强制拖移,并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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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被依法暂扣拖移车辆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需持有效证件和相关证明文件,到指定地点接受处理后领取车辆。车辆停放地址为新江口城南施救中心(城南停车场旁G351国道与一级公路交汇红绿灯处)。

6.对拒不配合、或者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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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广大市民朋友理解和支持我们的工作,让我们携起手来文明出行,规范停车,争做文明人,共同为建设文明松滋而努力。

松滋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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