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蒋长顺 通讯员雷创)近日,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公开听证会在湖北省松滋市老城镇新华村召开,松滋市检察院邀请了该市政法委、公安局、农业农村局相关负责人和12名听证员参加。
2020年11月,胡某等3人骑车到达长江松滋河(松西河)老城镇芦洲村水域,当3人撑船离岸3米左右正准备下网时,被松滋市农业农村局综合执法大队发现,当场查获船只、电瓶等捕鱼工具,事后其中2人主动到老城镇派出所投案。今年3月,胡某等3人因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被移送至松滋市检察院审查起诉。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听证会上,该院承办检察官向与会人员介绍案件事实,并针对案件相关证据、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等内容进行展示和说明。随后,案件当事人到场简述案件情况。听证员们在听取了案情介绍与当事人陈述后,就3人行为如何定性、是否构成犯罪等焦点问题展开热烈讨论,发表意见建议。3名当事人分别对各自的违法行为进行了深刻反省。
“检察官来到田间地头,和各部门相关负责人一起共同研讨本案,让我意识到在长江禁渔期内进行非法捕捞是非常恶劣的行为,应该从思想上增强禁捕意识,牢记‘十年禁捕’政策。”新华村村民说道。
该市政法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公开听证会,通过以案释法,汇聚各方意见,消除了当事人和社会公众对司法办案的疑虑,切实增强了司法办案的公开性和透明度,让普法更接地气。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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