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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 关于建立松滋市优化营商环境投诉举报电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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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20-8-3 09:27:37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为认真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畅通优化营商环境举报渠道,决定建立营商环境投诉举报电话,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受理范围

1.我市行政机关和公共事业单位不依法履行工作职责,导致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

2.利用职权“吃、拿、卡、要”,或故意刁难的;

3.利用职权指定中介服务,指定购买产品和服务的;

4.限制市场公平竞争、设置垄断条款的;

5.政府及其部门依法作出的承诺或签订合同未按时履行的;

6.对损害营商环境的行为不依法查处或查处不力的;

7.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的;

8.其他损害营商环境的行为;

9.若无上述情形一律不受理。

二、受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三、受理渠道

受理电话:0716—6212345

电子邮箱:181801998@qq.com

投诉举报人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推荐实名举报,不得蓄意诬陷被投诉举报人,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松滋市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7月31日

来源:松滋市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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