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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 看过来!疫情期间,社保业务有哪些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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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3-12 12:48:57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新冠肺炎疫情社保非税业务应对手册

(企事业单位版)

社保篇

政策 减免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 关于我省阶段性免征企业社会保险费的实施意见》鄂人社发【2020】4号

涉及险种: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

免征对象: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的各类用人单位,但不含编制管理部门办理法人登记的机关事业单位。

参加我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原有试点的单位中属于应当衔接到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但目前尚未完成衔接的参保单位,参照本意见享受三项社会保险费免、延、缓政策。

免征内容: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的单位缴费部分,参保单位职工继续缴纳“三险”的个人缴费部分,由参保单位代扣代缴,保障职工合法权益。

免征期限:2020年2月—2020年6月,共计5个月。

减免三项社会保险费的单位缴费不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含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的单位)、以个人身份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

支持复工复产

一、疫情防控期间,参保单位可通过网上办理申报核定和缴费业务,也可延期在当地疫情结束后3个月内补办疫情期间的申报核定缴费手续。疫情防控期间免收滞纳金。

二、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参保单位,可申请缓缴免征期间个人应缴的社会保险费,也可在7月份以后申请缓缴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办理缓缴的,由参保单位向管理税务分局申请,管理分局审批后报市社保费和非税收入股备案。缓缴期限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

三、参保单位免征、延期缴纳、缓缴社会保险费期间,职工社会保险待遇不受影响。期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需转移社会保险关系的人员,可按“退(转)一补一”方式处理。

办税方式

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申报及缴费:

登录湖北省电子税务局

(网址:https://etax.hubei.chinatax.gov.cn/portal

在“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其他申报-社保费申报”路径下,进行相关社保费的申报,并通过三方协议进行扣款。缴费完成后,参保单位可在“我要办税-证明开具-税收完税(费)证明开具(文书式)”路径下,打印缴费票证。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申报及缴费:

登录湖北省电子税务局

(网址:https://etax.hubei.chinatax.gov.cn/portal

在“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其他申报-机关保险及年金”路径下,进行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申报,通过电子税务局打印职业年金缴费通知单,养老保险采用TIPS扣款。办税服务厅将直接通过中行网银到账信息进行年金销号,疫情防控期间,进度滞后,将在疫情解除后统一集中办理,咨询电话:0716-6241293。

非税篇

税费减免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捐赠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9号

政策内容:单位和个体工商户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通过公益性组织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或者直接向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无偿捐赠用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免征增值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征收管理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4号

政策内容:纳税人适用第8号公告有关规定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收入,相应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新冠肺炎疫情社保业务应对手册

(自然人版)

疫情期间社保费相关政策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缴费时限:2020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

缴费标准:共计14个档次。为了落实“长缴多的,多缴多得”的激励机制,提倡和鼓励城乡居民参保缴费最低标准为每人300元/年。重度残疾(一级、二级)和精准扶贫参保对象,实行个人缴费和享受市政府补贴相结合的方式。市政府补贴标准为每年100元/人。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标准如下:

对按年缴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政府根据缴费给予一定的补贴。

参保人中断缴费和补缴年限不享受政府补贴。

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

缴费时限:2019年7月1日—2020年6月30日。

缴费标准:全市2019年度的缴费基数为每月4500元,缴费比例为20%。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全市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档次共有60%、70%、80%、90%、100%、150%、200%、250%和300%9个档次,具体如下:

灵活就业人员和城乡居民2020年一次性补缴或定期缴纳社会保险费放宽时限,未能及时办理参保缴费的,允许疫情结束后补办,不影响参保人员个人权益记录,补办手续应在疫情解除后三个月内完成。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缴费时间:延长2020年参保人员个人缴费时间至疫情结束后1个月。

缴费标准:每人250元/年

待遇享受:在3月1日至疫情结束期间缴费的,取消3个月医疗待遇等待期。

城乡居民医保个人尚未缴纳2020年医保费的,如若在疫情期间发生医疗费用,需现金支付医疗费用,待疫情结束后到各医保经办机构按规定报销。注意,要在疫情结束后1个月内完成补缴,才能保证医保待遇不受影响。

“非接触式”缴费方式

电子税务局

自然人通过网页访问https://etax.hubei.chinatax.gov.cn/portal/ ,点击右上方“登录”,进行实名注册。注册后在相关模块进行申报缴费。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路径:“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其他申报”-“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个人)”。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路径:“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其他申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

灵活就业人员保险缴费路径:“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其他申报”-“社保费申报”。

湖北税务手机APP

自然人通过支付宝认证登录或微信认证登录后,在相关模块进行申报缴费。

湖北税务手机APP下载二维码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路径:“申报缴税”-“城乡居民医保”或“申报缴税”-“代缴城居医保”。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路径:“申报缴税”-“城乡居民养老”或“申报缴税”-“代缴城居养老”。

灵活就业人员保险缴费路径:“申报缴税”-“个人社保费”。

缴费方式:银联支付、支付宝支付。

打印缴费凭证若非急办退休手续所需,建议疫情解除后再到税务自助终端机上进行打印。

手机银行

缴费人可通过代征银行的手机银行进行相关保费的缴纳。

目前,支持缴费的代征银行有农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工商银行和农村商业银行。打印缴费凭证若非急办退休手续所需,建议疫情解除后再到税务自助终端机上进行打印。

税务社保自助终端

松滋市税务社保自助终端所在具体地址:

市政务中心、新江口税务分局、刘家场税务分局、沙道观税务分局

洈水、王家桥、街河市、杨林市、涴市群众服务中心

办税咨询

松滋市税务局纳税服务QQ群:113182780

松滋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QQ群:253562770

松滋市办税服务厅:0716-6667061








(来源:中国松滋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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