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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关于进一步严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纪律规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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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2-17 19:16:29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各乡镇(街道)党(工)委、纪委,市人武部党委,市委各部委办,市级国家机关各院办局行党组、纪检组(纪委),各直属机构党组(总支、支部),各开发区党委,各人民团体党组织:

近期,市纪委监委通过明察暗访发现,依然有少数乡镇和单位在疫情防控中存在瞒报漏报重点人员信息、履职不力、擅离职守、聚集性聚会等严重问题。为切实保障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第16号紧急通告、第17号紧急命令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现就进一步严明全市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疫情防控纪律规定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小区、村(居)民点实施封闭式管理规定,对在管理中敷衍应付、虚以落实、我行我素的坚决问责;
二、严格落实乡镇(街道)、村(居)交通管制规定,对在管制中随意放松要求、违规操作、无人值守的坚决问责;
三、严格落实“四类人员”搜查、排查、隔离、收治工作要求,坚决做到应收尽收、应隔尽隔、应治尽治,对居家留观隔离人员严格落实“三包一”制度。从2020年2月14日0时起,新增确诊病例凡不在排查掌握的密切接触者范围内,或不在流行病学调查发现的名单中,或没有采取集中隔离措施的,坚决问责;
四、严格落实全市生活必需品供应保障工作要求,对在工作中无视群众诉求、推诿扯皮,导致供应保障不到位的,坚决问责;
五、严格落实党员干部下沉小区(村组)包保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对在工作中出工不出力、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的坚决问责;
六、严格落实进一步发挥党员干部带头作用的要求,对不向所在小区的疫情防控小组组长报到,不服从所在社区和疫情防控小组的统一管理、统一调度的,坚决问责;
七、严格落实中心城区居民基本生活物资配送划片归口管理规定,从2020年2月16日上午8时起,对代购或配送服务人员以外的其他人员进出超市的,坚决责任倒查。

全市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履行属地管理责任,抓班子、带队伍,严格加强对所属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教育管理,不折不扣执行各项纪律规定。各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教育引导家属模范遵守各项纪律规定,有效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各级纪委(纪检组)要全面履行监督专责,拓宽信访举报渠道,加强对各项纪律规定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做到精准监督、精准发现问题。对顶风违规违纪的典型问题,要严肃查处问责,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形成有力震慑。

中共松滋市纪委松滋市监察委2020年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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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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