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日下午,市公安局组织全体局领导、各单位中层正职集中学习了《关于省公安厅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通报》及驻省公安厅纪检监察组到违纪单位宣布处分决定的相关情况。 局党委委员、纪检组长乔生钦在领学通报后,对违纪原因进行了深入剖析。他指出,通报中的问题均发生在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之后,少数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在全面从严治党、持续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下仍心存侥幸、顶风违纪,究其原因主要体现在党组织维护执行纪律不严肃、干部廉洁自律不严格、管理制度存在漏洞等方面。 政委赵军强调,全局各单位特别是领导干部务必认清形势,以案为鉴,汲取教训,进一步从严治党管警。 提高政治站位,强化主体责任。各单位要以钉钉子的精神坚持不懈地狠抓作风建设,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单位主官要充分发挥头雁效应,带头遵守廉洁纪律,带头抵制歪风邪气,以上率下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纪律严明的警营政治生态。 认真排查整治,强化正风肃纪。各单位要利用“周四夜学”组织学习讨论,用身边人身边事敲警钟,教育引导民警清醒认识“四风”问题的危害和后果。同时结合本单位、本部门实际,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及时完善监督管理制度,做实做细廉政风险排查防范。 保持高压态势,强化执纪问责。纪检监察部门要清醒认识“四风”问题的顽固性和长期性,要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作为一项艰巨的政治任务,紧盯关键节点,围绕重点领域,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确保从严追责问责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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