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设立荆州至松滋一级公路收费站有关问题的批复》(鄂政函【2017】26号)意见,荆州至松滋一级公路定于2017年3月18日起开始运营收费。 (一)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收费标准 (二)公路载货汽车计重收费标准 项 目 | | | | | | | | 20吨及以下部分,按基本费率计费;20吨以上部分按基本费率线性递减到基本费率的50%确定费率计费。 | | 20吨及以下部分,按基本费率计费;20—40吨(含40吨)部分按基本费率线性递减到基本费率的50%确定费率计费;40吨以上的部分按基本费率的50%计费。 | | | 正常装载部分同正常装载车辆计费;超限30%以内(含30%)的部分按基本费率。 | | 正常装载部分同正常装载车辆计费;超限30%以内(含30%)的部分按基本费率计费;其他部分按基本费率的3—6倍线性递增确定费率计费。 | | 正常装载部分同正常装载车辆计费;超限30%以内(含30%)的部分按基本费率计费;超限30%—100%(含100%)的部分按基本费率的3—6倍线性递增确定费率计费;其他部分按基本费率的6倍计费。 |
湖北荆松公路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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