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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维护百姓权益 慈爱之心撑起弱者蓝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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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3-10 19:10:15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阳光公益社法律援助志愿者牵手松滋市法律援助中心
法律援助维护百姓权益   慈爱之心撑起弱者蓝天
   
为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依法维权意识,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营造广大群众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3
月2日,由松滋市法律援助中心邓卫华主任牵头,带领松滋市阳光公益社的法律援助志愿者在王家桥镇关洲村举行了松滋市法律援助“春露行动”。
此次活动的主题是“精准法援,维权扶贫”,活动现场开展了法律援助咨询、法制宣传、法律援助案件现场申请
等活动,这次活动也是我市法律援助工作的创新,是贯彻“司法部共青团中央关于实施法律援助志愿者服务计划的通
知”精神的最好诠释,是对新形势下法律援助工作与公益组织联合帮困得大胆尝试,是对公益事业和志愿者内涵的又
一次拓展,意义深远!
2016年3月2日—阳光明媚的上午,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梅启平,党组副书记张岚,常务副局长周锦卫,工会主席黄虹,政治处主任唐晓华,松滋市法律援助中心、市公证处,市乐乡司法鉴定所,全市各律师事务所,各法律服务所,王家桥镇司法所代表和当地政府主要领导参加了该次行动。阳光公益社法律援助志愿者熊先娇、陶凤娇等六名法律援助自愿者向过往的群众发放各类法律援助宣传资料近300余份,协助困难群众填写各类法律文书近十份,活动现场气氛热烈、面对广大群众的热点问题,松滋市阳光公益社法律援助志愿者面带微笑,耐心、细致地为市民排疑解惑,通过宣讲法律知识,增强市民的法律意识,引导他们理性、合法、正当的进行维权诉求。此次法律援助“春露行动” 受理法律咨询123余人次,现场受理法律援助案件8件,挽回经济损失近30多万元,受到了当地百姓的热烈欢迎。
法律援助自愿者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符合条件的群众提供法律援助,解答法律咨询,及时化解了社会矛盾,切实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改善民生、实现社会和谐稳定作出积极贡献。
参加活动的法律援助志愿者名单有:
曹琳青  张  勇  陶凤娇  杜应琼  熊先娇
张  兵  李光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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