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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 松滋金松大道森林公馆前亡人交通事故得到妥善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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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0-31 14:26:11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10月26日,经松滋交警大队新江口中队民警多方工作,发生在金松大道森林公馆门前的亡人交通事故最终达成协议。

    10月21日9时许,张某驾驶鄂A7CEXX轿车沿金松大道由东向西行驶,当行至环湖路交叉路口左转掉头等待时,与王某驾驶的鄂D399XX二轮摩托车相撞,造成交通事故,导致王某受伤,送往人民医院后抢救无效死亡。

    事故发生后,死者家属情绪激动,提出巨额赔付要求。新江口中队在王家桥镇政府、司法所、村委会、交警大队的大力配合下,召集双方就死亡赔偿进行协商,经过多轮调解,最终达成赔偿共识,亡人交通事故得到妥善处置。

相关报道:http://www.songzi100.com/read-38678-1-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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