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滋市公安局刘家场派出所在所队(派出所、交警中队)合一、警力整合工作全面完成后,迅速启动校车安全管理工作,采取多种措施,确保全镇中小学及幼儿园校车安全运营、文明运营。 该所组织民警学习交管业务,尽快掌握相关技能,迅速投入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将全所民警按责任区分配到各学校、幼儿园担任法制副校长,深入校园针对学生侯车、上车、下车等进行规范养成教育,培养学生安全乘车的良好习惯;利用拉横幅、宣传车广播等形式宣传校车安全工作,确保社会车辆礼让校车的规定落到实处。 该所民警深入校车公司和学校,与公司负责人、驾驶员;校长、班主任及学生家长签订校车安全管理责任书,进一步明确各自工作职责及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使学生安全乘车责任落实到人。 每逢周五、周日学生放学、上学高峰,该所组织警力在各路段、路口巡回检查,严查超员车辆。4月10日下午,该所民警在一小学路段查获一辆超员严重的客车,将超载人员转移到其它安全车辆,对超员车予以暂扣,对驾驶员依法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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