覃兆明生于1974年,小学文化,湖北省松滋市人。他曾因盗窃被判刑4年,出狱后到广东打工。2012年2月21日,因抢劫被荆州开发区联合派出所抓获,后被查明其在荆州开发区和沙市区抢劫作案13起,被判入狱15年,投入沙洋监狱服刑。同年8月29日,警方深挖出覃兆明8起强奸、3起致人死亡的犯罪事实。
覃兆明19岁结婚,2000年初离婚,2011年与现任妻子邓某再婚。民警通过走访了解到,覃兆明性格内向,少言寡语,脾气暴躁,平时很少和周围的人交流。他做事不计后果,喜欢饮酒。邻居反映,嫌疑人结婚前在家务农,之后一直在外打工。在家务农时,干活勤快,是个种田好手。 民警分析覃兆明的犯罪心理主要是两个方面:一是嫌疑人离婚后生理需要得不到满足,仇视女性;二是性心理变态,有性暴力倾向。三起命案都发生在其与前妻离婚之后,并且作案前都曾饮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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