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预防和正确处置医疗纠纷,保护患者和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依法维护正常有序的诊疗秩序,市司法局联合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于今年9月份建立全市首个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
松滋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是一个民间性质的调解组织,受理医疗纠纷医患双方的调解申请,不向当事方收取任何费用,不以营利为目的。医调委面向社会公开选聘经验丰富的人民调解员,并且组建了医学专家库、法律专家库、保险专家库。人民调解员以完全独立的第三方身份介入调解,在调解医疗纠纷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按照平等自愿、合法合理和不限制当事人诉讼权利的基本原则,在调解中充分发挥自身医学及保险等资源优势,遵循医疗纠纷社会调解的中立途径,来化解医疗纠纷,保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确保医疗纠纷调解工作的中立性、公平性、公正性。调解情况及结果,将向司法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松滋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成立,标志着我市医疗机构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正式启动,这将使医疗纠纷处理更加方便、快捷、赔偿快、效率高,让医院更宁静、让医患更公正。(谢丹 雷旺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