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审计局为了提升审计形象,加强审计工作透明度,健全四项制度实行“清洁”审计。 一是审计承诺制度。即依法审计、客观公正、实事求是、不以审计谋私。 二是审计公开制度。审计实行四公开,即公开执法人员身份、公开行政处罚依据、公开被审计对象依法享有的权利、公开行政处罚决定。 三是行政执法廉洁反馈制度。审计小组在发通知书时,将《关于征求审计人员执法廉洁意见的回函》一并送达被审计单位,审计结束后,被审计单位将《回函》寄送局监察室,由局监察室实行审计回访。 四是审计责任追究制。对违反党纪、政纪及审计人员道德规范、审计组廉政责任规定的审计工作人员,视其情节轻重进行责任追究。(彭卫东)
来源:中国松滋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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