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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 利用合同转嫁他项权利登记费 松滋9家银行被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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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13 14:24:47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记者昨从市工商局获悉,松滋市工商局经检大队联合松滋纪委,查处9家银行利用合同转嫁给借款人的房屋他项权利登记费的违法行为。截至2013年10月31日止,银行共办理抵押贷款3832笔,房屋抵押登记费全部由房产抵押人(借款人)支付,银行转嫁房屋他项权利登记费共计555360元。

  经查明,9家银行在开展房产抵押的借贷经营活动中,利用其从事特许金融业务的经营优势,与房产抵押人签定事先印制统一格式的《个人借款合同》、《商业用房按揭代款合同》和《抵押合同》,将本应由银行承担的房屋他项权证登记费用转嫁给房产抵押人支付。根据《关于规范房屋登记费计费方式和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建设部关于发布行业标准〈房地产业基本术语标准〉的公告》、《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等相关条款规定,银行应为缴纳房屋他项权登记费的承担人,而银行利用单方面事先印制、统一格式的合同,将房屋他项权证登记费转嫁给房产抵押人支付,该行为涉嫌利用合同危害社会公共利益。

  银行利用合同转嫁给借款人的房屋他项权利登记费的行为,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构成危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造成了非常严重的社会后果。目前,银行转嫁房屋他项权利登记费555360元已全部退还给房产抵押人。(记者杨枫通讯员田勤雪)
小编很辛苦,求赏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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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2

程隆 发表于 2013-12-14 11:19:20 | 查看全部
是哪9家银行,能公布出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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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日男鞋体验店Lv.2 发表于 2013-12-15 18:32:51 | 查看全部
还明文规定个人不能搞这搞那,自己还偷偷搞  不用想 松滋就这几家银行 想都想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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