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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 最新!2022年松滋义教阶段招生计划、片区已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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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22-7-8 16:39:46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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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滋市2022年中心城区义务教育、学前教育招生工作已定,上干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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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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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对象1.居住在中心城区的市民子女(房产证或不动产证登记人为学生直接监护人为有效证件;购买了房产但暂未取得正式住房证件者,要求提供加盖了房产管理部门备案章的购房合同和购房税务发票;若住房原始证件抵押在金融机构,需提供金融机构加盖了公章的证件复印件。以上证件有效时间为6月30日前)。
2.户籍在新江口街道办的市民子女(初中七年级新生包括乐乡街道办户籍),证件有效时间统一要求为6月30日前。
3.随迁家庭子女(监护人在中心城区无固定性房产、无新江口街道办户籍的在中心城区企业务工人员、个体工商户户主等)。须提供如下相关证明:(1)法定监护人经商、务工证明(工商营业证明、劳动或劳务合同等);(2)居住公租房的,须提供由松滋市公共租赁住房运营中心出具的证明和6个月以上水电气网开户缴费凭证;(3)征迁安置申请回原居住地对应学校就读的,须提供征迁协议以及相关证明材料。
4.政策优待对象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公安英模子女、因公牺牲或致残警察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等各类优待对象;招商引资法人及高管人员子女;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等)。政策优待类的须分类提供法定监护人的相关证明:(1)松滋籍服役的现役军人子女须提供其法定监护人所在部队团级以上单位出具的证明;(2)松滋市烈士子女须提供烈士证原件、市退役军人局出具的证明;(3)松滋市获国家表彰一级或二级英模子女、因公牺牲或一级至四级伤残军人、警察子女,须提供荣誉证或伤残证;松滋籍或辖区内消防救援人员子女须提供消防救援部门出具的证明;(4)松滋市招商引资企业法人及高管人员子女须提供市招商服务中心等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及相关材料;(5)由组织部门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须出具由组织部门出具的证明。
以上四类人员拟读小学的子女均指在2016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招生片区1.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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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初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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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片区图另可见市教育局大门旁宣传站牌。
招生日程1.基础信息核查阶段(3月30日-4月15日)。市教育局中心城区义务教育招生工作专班完成中心城区幼儿园大班足龄儿童和市直小学(含乐乡街道麻水小学、金松小学、车阳河小学三校)六年级学生基础信息核查。
2.网上登记阶段(5月22日—6月10日)。完成城区外符合条件申请就读中心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新生网上登记。登记对象:(1)监护人在中心城区已经购置了房产的市民子女;(2)监护人或学生户籍在5月31前迁入到新江口街道的(初中新生含迁入到乐乡街道的);(3)政策优待对象子女(不限户籍和房产,包括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公安英模子女、因公牺牲或致残警察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等各类优待对象;招商引资企业法人及高管人员子女;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等)。登记的途径为家长在“松滋教育”官微上扫描二维码链接小程序如实填报并提交相关资料图片,资料集中审核时间另行通知。
3.政策宣传阶段(7月11日—8月14日)。市教育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各城区学校采取多种形式宣传招生政策。
4.依次录取阶段(8月15日—8月28日)。城区所有学校实行计划招生,顺序依次为片区类、政策优待类、异地随迁类。录取名单由市教育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各招生学校核定后下发到招生学校,由招生学校通知监护人到校领取《入学通知书》,在网上申报的新生需通知监护人带相关证件到校进行核查,核查符合学校招生条件发放《入学通知书》。通知书上应同时加盖市教育局基础教育股和招生学校公章。
5.报到注册阶段(8月29日—8月31日)。学生带入学通知书到对应学校报到注册。
特殊情况的处置办法
以下情形由市教育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政策规定、招生进展、学位余缺情况协调到其他学校就读。1.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登记和信息审核确认的;2.已明确就读学校,未在规定时间办理报到注册手续的;3.主要证件材料不齐全的或提供虚假资料的。
在籍生转学办法
1.小学。今年秋季学期小学二至六年级,凡监护人在中心城区有房产或户籍在中心城区的,由对应学校按空余学位数办理,杜绝出现大班额;仍不足的由市教育局调剂到城区富余学位学校。随迁子女转入城区学校就读,一律到市实验小学城南校区或市新江口小学登记办理。城区各学校间严禁互转,严控大班额。

2.初中。市实验初中、市实验初中城北校区、市高成初中、市划子嘴初中四校间严禁互转并严禁接收初中九年级转插生。初中符合转学条件的八年级学生,一律到市高成初中登记就读。
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及市奥林学校招生办法
1.适龄残疾儿童少年能随班就读的原则上就近随班就读;不能随班就读但生活基本能自理的,到松滋市特殊教育学校就读;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注册市特殊教育学校学籍,由市特殊教育学校送教上门。
2.市奥林学校面向全市自主同步招收适龄儿童、少年,招生的学生数不超过2022年的毕业生数,必须严格遵守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规范。全市学前教育招生办法及程序
各乡镇(街道)公、民办学前教育招生具体办法和程序由各乡镇中心学校负责制定并监督执行。
市直学前教育机构(市机关幼儿园、市机关幼儿园稚慧园区、市实验幼儿园、市划子嘴幼儿园、市新江口小学附属幼儿园、市实验小学附属幼儿园、市黄杰小学附属幼儿园)招生办法及程序:
1.确定招生计划。各园上报班级设置及招生计划,由市教育局审核确定。
2.审批招生方案。各园根据招生原则及自身实际,规范、科学、公平、公开地制定招生方案并报市教育局审批。
3.公示计划内容。各园将招生计划、招生方案通过各种方式公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4.公示预录名单。各园按方案审核相关资料并预录,公示预录名单,基教股审核预录及优录名单(优录对象为现役军人子女、英烈属子女、市招商引资高层次人才子女)。
5.正式报名录入。8月30日—31日到园报到。
咨询电话:市教育局基教股  0716-6228550(初中、幼儿园) 0716-6225422(小学);

监督电话:市教育局机关党委 0716-62345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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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来源:松滋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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