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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 新购收割机作业中突然起了火…损失谁买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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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21-11-11 09:00:33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近日,我市金松市场监管所成功调解了一起农机消费纠纷事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5.3万元。2021年8月5日,南海镇南海闸村村民张先生在我市某农机公司花18.6万元购买了一台收割机。使用一个月后,收割机在工作中起火自燃,虽经张先生及消防人员全力抢救,收割机还是被生产厂家技术人员认定为无法修复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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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发生后,张先生、商家、生产厂家三方进行了协商。张先生表示机器使用不久便自燃属于质量问题,要求商家退还全款并赔偿误工损失。商家推测张先生私自加装吹灰设备、在电瓶处随意外接线束、玉米叶及草屑的堆积是导致火灾的主要原因,故只同意赔偿10.3万元。

生产厂家强调收割机使用说明书上已写明本收割机适用于稻谷、小麦,张先生用来收割玉米属于超范围使用,故不同意赔偿并表示可以走司法程序。多次协商无果后,张先生选择了拨打12315向市场监管部门求助。金松市场监管所工作人员接到投诉后,第一时间与张先生以及农机公司负责人取得联系,邀请各方代表到该所调解室进行调解。在2个多小时的调解后,商家承诺赔偿12.3万元,张先生表示不能接受。经过深入沟通,工作人员得知,张先生一家主要靠帮村民收割农作物为生,收割有时效性和季节性,机器中途损坏给张先生一家造成了大量经济损失,也严重影响了家庭收入。

加上此次烧毁的收割机是张先生贷款购买,在经济和心理的双重压力下张先生曾一度有轻生的倾向。了解到上述情况后,该所工作人员反复查阅农机购买的政策文件,又召集双方进行了第二次调解。在长达4个小时的调解过程中,工作人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最终双方达成赔偿协议,农机公司赔偿张先生15.3万元,双方对此结果均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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