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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 松滋市中心城区第二批机关院落停车场,开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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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21-1-30 10:45:1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松滋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关于开放中心城区第二批机关院落停车场的
公  告

为进一步缓解中心城区停车难问题,充分发挥机关企事业单位内部停车场作用,经城管委研究决定,拟在第一批10家对外开放机关院落停车场的基础上,再增加第二批机关院落停车场,共计15家,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开放单位及地址
1.松滋市老年大学(松滋市教师进修学校):高成大道西段3号
2.松滋市技工学校:高成大道西段20号
3.松滋市自来水公司:蓝天路38号
4.松滋市畜牧兽医服务中心:高成大道西段1号
5.松滋市农村公路养护中心:长安路37号
6.松滋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综合执法大队:长安路18号
7.松滋市医疗保障局:乐乡大道47号
8.松滋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乐乡大道41号
9.中国联通松滋分公司:乐乡大道48号
10.国家税务总局松滋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祥瑞路50号
11.松滋市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堰西路12-3号
12.松滋市总工会:五一路11号
13.中共松滋市委老干部局:幸福路72号
14.国家税务总局松滋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言程路62号
15.国家税务总局松滋市税务局:金松大道西段34号

二、开放时间
自2021年2月1日起正式面向社会开放,免费开放时段为工作日18:00-次日7:30,超出7:30未驶离的,缴纳自进入该院落起至驶离时间的停车费,收费标准以市发改部门核定的为准。双休日、法定节假日全天对外开放。

三、管理要求
停车场向市民开放后由各单位自行管理,并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各对外开放停车场的主管部门,负责配合金松集团对现有门禁系统进行升级改造,引导市民有序停车,对不服从管理、影响单位正常秩序的,有权拒绝停车。停车人员损坏停车场设施及单位其他公共设施的,要原状恢复或照价赔偿。机关企事业单位错时开放停车场属于公益性停车场地,不承担停放车辆被盗、损毁等所致的法律责任。

2021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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