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松滋市更大力度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实施方案》(松发〔2020]7号),文件精神和相关要求,松滋市司法局将结合工作实际,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大力打造一流法治环境,全面激发市场活力,为全市优化营商环境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现公开承诺如下: 一、大力开展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为更大力度优化营商环境提供可靠制度保障。加强对涉及市场主体的相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备案,全面清理全市涉及营商环境的规范性文件,为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良好法治营商环境提供制度基础。 二、加大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力度,为更大力度优化营商环境提供公平发展环境。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依法履职,减少行政部门对市场的于预干扰;深入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进一步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提高服务水平,全面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坚持依法复议,有错必纠。 三、加强营商环境法律法规宣传,为更大力度优化营商环境提供优良社会氛围。努力营造全社会参与的优化营商环境的浓厚氛围,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和全社会各行各业参与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的自觉性主动性,为更大力度优化营商环境全面激发市场活力夯实基础。 四、扎实指导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为更大力度优化营商环境提供平安社会环境。探索建立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体制机制,促进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效衔接、协调联动;做好刑释人员和社区矫正对象等重点人员的教育稳控管理,为企业生产经营和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稳定环境。 五、满足市场主体法律服务需求,为更大力度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法律服务。积极主动为各类市场主体提供便捷高效优质的公共法律服务供给,充分发挥好法律顾问的作用,全力为企业可持续发展防范化解各类法律风险,开辟各类绿色服务通道;支持引导法律服务机构为受疫情影响较大或面临危机困难的各类企业减免法律服务费用。 六、发挥法治建设统筹协调作用,为更大力度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最优法治保障。有效发挥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在法治建设中的统筹协调作用,加大对行政执法、公正司法的检查和督察力度,不断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和公正司法公信力,更好地服务市场主体,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达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相统一,确保实现更大力度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的总目标。
来源:松滋市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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