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松滋市第二批环境与从业人员核酸抽检结果的通报 根据《湖北省新冠疫情常态化防控环境与从业人员监测方案》(鄂防指医发〔2020〕36号)的要求,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于7月10日开展了第二批环境及从业人员核酸抽检工作。现将抽检结果报告如下: 此次抽检共采集环境及从业人员样品222份,其中:市第二人民医院环境样本50份,刘家场镇中心卫生院环境样本50份,万联超市环境及产品样30份,商贸城市场环境及产品样20份,市客运站环境样11份,2路和4路公交车环境样10份,污水处理厂环境样3份,翡翠城菜鸟驿站快递点环境样5份,稻谷溪公园公共厕所环境样本11份;八宝、陈店、刘家场、南海、云祺小南山、新江口和杨林市养老机构从业人员鼻咽拭子32人份。经检测所有样本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 特此通报。 松滋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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