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文章
 找回密码
 免费注册

快捷登录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0赞
赞赏
手机版
扫码打开手机版
把文字装进口袋

关注 7月1日起,中心城区禁止活禽交易

覃伶俐 楼主 2020-6-29 18:07:22
                                                                                                   
市人民政府关于在中心城区禁止活禽交易
实行定点屠宰和白条禽上市的通

为有效防控高致病性禽流感等人禽共患传染病,切实保障我市公共卫生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规定,市政府决定,在中心城区禁止一切活禽交易活动,全面推行活禽定点屠宰、白条禽上市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所称中心城区具体范围为:北至金松大道、德胜鱼塘、民众路,南至楚城大道,东至民和路,西至望月路。
二、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中心城区从事鸡、鸭、鹅、鸽、鹌鹑等禽类交易活动,禁止在活禽定点屠宰场所外从事经营性活禽屠宰活动。


三、在中心城区销售的白条禽产品必须通过禽类定点屠宰厂(场)屠宰加工,经检疫检验合格,并加施检疫标识后,方可上市销售。白条禽产品上市前运输要实行冷链配送,防止在交易、屠宰加工环节传播疫病。


四、对在中心城区内违法违规进行活禽交易、宰杀,或经营未经检疫检验合格的白条禽产品等行为,由市场监督管理局、城市管理执法局等部门依法予以查处。


五、各农贸市场要建立健全场内白条禽和禽肉产品经营者档案,落实查验把关责任。经营者要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留存采购、销售白条禽等禽类产品相关证明材料和台账,自觉接受查验。


六、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街道社区、新闻媒体要密切配合,做好宣传教育等工作,引导市民科学消费,自觉购买合格的禽类产品。七、鼓励市民踊跃举报违反本通告规定的行为。监督举报电话:0716-6228400。

八、本通告自2020年7月1日起施行。





「真诚赞赏,手留余香」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立即登录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