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中心城区设置 临时便民经营服务点 进一步鼓励就业创业的通告 (第27号) 为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扎实开展“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鼓励就业创业,坚决打好疫后重振的民生保卫战和经济发展战,经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在中心城区设置临时便民经营服务点。现通告如下: 一、设置原则 (一)坚持合理设置的原则。根据市民需求、消费习惯和经营现状,选择既不影响市容环境和市民生活,又不妨碍交通出行的地段,设置临时便民经营服务点。市公安交管部门在部分具备条件的路段设置夜间临时停车泊位,允许机动车在规定的时段和规定的区域依序临时停放车辆。 (二)坚持统一管理的原则。对于临时设置的便民经营服务点,在区域划定、经营时间、经营范围、经营要求等方面实行统一管理。 (三)坚持科学防控的原则。经营者必须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和经营用具的消毒工作,确保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四)坚持统筹把握的原则。既照顾人民群众的就业创业需求,又考虑城市的承载能力和管理水平,加强疏导与监管,在便民利民的同时让经营者依法依规经营。 二、设置时间、服务点 (一)时 间:暂定从2020年6月13日起至10月31日止,若时间有变化另行通知。 (二)服务点:
1.松美滋美食城: (1)经营时间:17:00—凌晨5:00 (2)经营范围:夜市排档、水果、小吃、饮品类 (3)责任单位:金松集团 (4)办理地点:松美滋美食城北门入口处 2.全民健身中心广场: (1)经营时段:17:30—22:00 (2)经营范围:水果、小吃、饮品、家居服饰、儿童娱乐、旅游商品、民俗产品、图书类 (3)责任单位:金松集团 (4)办理地点:全民健身中心游泳馆入口处 3.金松广场: (1)经营时段:17:30—21:30 (2)经营范围:小商品、服装、水果、小吃、饮品类 (3)责任单位:市城管执法局 (4)办理地点:市政公园广场服务中心 4.白云边广场: (1)经营时段:17:30—21:30 (2)经营范围:水果类 (3)责任单位:市城管执法局 (4)办理地点: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监察大队 5.建设路南段(高成大道——河沙桥路): (1)经营时段:18:00—21:30 (2)经营范围:小商品、服装、蔬菜、水果、小吃、饮品类 (3)责任单位:市城管执法局 (4)办理地点: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监察大队 6.林园路机械厂巷子: (1)经营时段:17:00—21:30 (2)经营范围:小商品、服装、水果、小吃、饮品类 (3)责任单位:市城管执法局 (4)办理地点: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监察大队 7.金松大道城东工业园中盛体育南侧: (1)经营时段:17:00—21:30 (2)经营范围:水果类 (3)责任单位:市城管执法局 (4)办理地点: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监察大队 8.共青路胡同至体育馆: (1)经营时段:6:00—8:30 (2)经营范围:蔬菜、水果类 (3)责任单位:市城管执法局 (4)办理地点: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监察大队 9.仁和路与玉岭北路交汇处东南角: (1)经营时段:17:30—21:30 (2)经营范围:小百货、水果、饮品类 (3)责任单位:市城管执法局 (4)办理地点: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监察大队 10.中心城区亚细亚步行街商圈、文化商业街商圈、万联城市天地商圈:鼓励商圈内的店主利用门前场地设置便民服务经营点开展促销活动,有序规范经营。 三、经营要求 (一)经营者要在指定区域内经营,不得占用盲道、消防通道、机动车道和停车位,确保服务点周边道路畅通。 (二)餐饮业经营者及从业人员要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健康证。 (三)经营者严禁销售假冒伪劣产品、过期产品和“三无产品”,确保安全。 (四)经营者必须自备垃圾容器,自觉维护服务点的环境卫生,做到人走场清,地面干净整洁。 (五)经营者要服从统一管理,严格按照指定的区域、时间和范围文明经营、规范经营。 (六)各便民经营服务点一律禁止经营露天烧烤,禁止用高音喇叭叫卖售卖商品。 (七)中心城区临时设置的便民经营服务点之外的经营业主,要严格按照“五城同创”的要求,落实“门前三包”,优化城市环境,提升文明程度。 四、咨询服务 为进一步鼓励群众就业创业,在中心城区指定区域有序开展经营活动,我市在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农民工返乡进城创业服务区”设立便民服务咨询窗口,接受群众的咨询服务,咨询服务电话:0716—6234031和6229206,也可在现场直接进行咨询服务。 现场咨询服务电话号码: 松美滋美食城:0176—6990888 全民健身中心:0716—6116888 金松广场 :0716—6266866 白云边广场、建设路南段、林园路机械厂巷子、金松大道城东工业园中盛体育南侧、共青路胡同至体育馆、仁和路与玉岭北路交汇处东南角:0716—6224575 特此通告。 2020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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