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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 松滋纪委监委:开展八项行动,优化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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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20-6-3 11:59:4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严格执行《全省纪检监察机关进一步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发展十条举措》,进一步优化我市营商环境,市纪委监委结合实际,推出八项行动举措,服务保障企业发展。

开展下沉企业问政督效行动。每名委领导班子成员联系2家重点企业,开展“进企业、解难题”走访调研,向中小微企业下发调查问卷,查访和解决援企惠企政策不落实、干部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等问题。公布信访举报电话,落实专人受理,实行销号管理。

开展拉网式明察暗访行动。加强对党中央推进“六稳”、实施“六保”以及各级涉企决策部署、改革举措、政策法规、项目资金等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选择性执法、随意性执法以及违规收取企业会费、培训费等问题。组织电视台记者开展明察暗访,拍摄暗访短片,公开曝光“放管服”改革不到位,以致企业多头跑、重复跑,要求企业提供重复证明、循环证明、“奇葩”证明等问题。

开展涉企信访件“清零”行动。全面排查2019年以来纪检监察机关受理的涉企信访举报件,建立专门台账,对涉企的问题线索优先分流、优先处置、优先反馈、优先通报。督促各级党委、政府落实主体责任,切实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严肃查处党员干部违规干涉企业正常生产经营,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政府采购和企业股权转让、资本运作、经济纠纷等行为。对滥用职权、徇私舞弊造成企业损失的,依纪依法从严从快处理。

开展涉企服务乱象整治行动。督促党员干部认真参加“百名干部进百企”活动。强化“放管服”改革监督执纪问责,严肃查处有关职能部门和党员干部在涉企管理服务方面玩忽职守,该审批不审批、该服务不服务,或者利用职权吃拿卡要、索贿受贿、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违规占用企业财物等违纪违法行为。

开展涉企黑恶“保护伞”惩治行动。督促政法机关严厉打击对企业敲诈勒索、强买强卖、强揽工程、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行为。落实领导包案责任制,加强政法机关协同攻坚,深挖细查、依纪依法从严查处涉企黑恶势力背后的腐败问题和“保护伞”。

开展党员干部涉企违规问题查纠行动。严肃查处党员干部经商办企业、拥有非上市公司(企业)的股份或者证券、违规兼职取酬等问题。建立党政机关及其公职人员与民营企业及民营经济人士交往的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推进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

开展公正文明办案行动。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稳慎处理涉案民营企业的违规违法行为,对企业少用慎用查封扣押冻结措施,对企业人员慎用少用短用留置措施。注意维护企业声誉,严禁因办案方式方法不当给企业造成负面影响。

开展纪检监察干部作风和纪律建设整治行动。组织全市纪检监察干部开展作风和纪律建设整治活动。督促严格遵守《湖北省纪检监察干部“十五不准”行为规范(试行)》《关于从严约束纪检监察干部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试行)》,严禁利用职权非法干扰企业生产经营,严禁以权谋私、以案谋私。对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纪检监察干部,一律从严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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