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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松滋市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通告 (第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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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24 13:15:5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松滋市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通告
(第2号)

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各村(社区):

根据省政府通告精神和外地先进做法,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切断病毒传播途径,坚决遏制疫情蔓延势头,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近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通告如下:

1、对进入城区的一级公路收费站、高速公路入口、火车站的车辆及人员,依法依规实施疫情排查防控,不漏一人一车。

2、全市道路客运、农村客运、城市公交、渡口一律停止运行,出租车司机一律要求戴口罩。

3、对外地返松人员(尤其是武汉返乡人员)一律进行体温监测、健康登记,并要求其一律居家观察,不得外出,若体温超过37.3℃,需到定点医院接受诊疗。

4、全市网吧、影院、公共室内健身场所、娱乐场所、城市公园、旅游景区一律关闭,教育培训机构一律停课,宗教场所暂停群众性宗教活动。

5、全市各类酒店、宾馆取消宴请、宴会活动。各地喜事停办,白事简办。

6、全市活禽交易市场一律关闭。

7、全市公共场所经营场地一律实行每日消毒,经营人员和消费者一律要求戴口罩,对使用过的口罩要进行开水消毒处理,不得随意丢弃。

希望广大市民群众要注意卫生,勤洗手、勤消毒、勤通风,不串门、不聚会、不聚餐,不食用野生动物,出门戴口罩。欢迎广大市民相互监督,对不听劝告者,可电话举报(0716-6222297)。

本通告自1月24日12时起执行,恢复时间另行通告。

松滋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0 年 1 月 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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