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集中征收工作已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哪些人可以参保?
1、户籍必须是在我市的城乡居民;
2、年满16 周岁(不含在校学生)。
二、哪些人不能参保?
1、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已经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
3、外县市户口人员;
4、特别说明:户籍不在居住地的人员,不能在居住地参保,必须回本人户籍地参保。
三、如何参保缴费?
1、户口所在地办理:凡参加居保的居民需在本人户口所在地的村居委员会按照程序办理参保手续。
2、新参保:参保人员需携带二代身份证、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乡镇居保平台申请办理参保手续。
3、续保人员:参保人需携带二代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地村居缴纳保费,征收结束后再由村居协理员统计上报乡镇居保平台打印缴费收据。
4、特殊人群参保:重度残疾(持有一、二级残疾证)城乡居民,在正常参保手续基础上多加交一份残疾证复印件。
四、缴费标准:
1、从2017年起,我市为了落实“长缴多得,多缴多得"的激励机制,我市最低缴费档次从300元起步,以后足年提高缴费档次。
2、市政府对重度残疾(一、二级)城乡居民按国家最低缴费档次100元/年给予代缴。
五、政府补贴:
(一)、补贴标准
1、300、400元/年,政府补贴45元/年。
3、500、600、700、800、900、1000、1200、1500、1800、2000元/年,政府补贴60元/年。
(二)、参保人中断缴费和补缴年限不享受政府补贴。
(三)、政府鼓励多缴多得,对按规定缴费的城乡居民,在领取待遇时,按照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加发1元标准的基础养老金。
六、集中征收时间:
2018年7月15日—8月15日。
2018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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