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陵县沙岗镇公议村的鄢女士遇到了一件让她无奈的事情,和自己共同生活了5年的丈夫,竟然一声不吭地把3岁的孩子带回了老家,并且把孩子作为筹码,向鄢女士索要7万元钱,现在鄢女士已经快一个月没见到自己的儿子了,他不知道如何是好。 鄢女士说,5年前她经人介绍和四川小伙周蜂相识,还不到一个月,两人就闪婚了。可是婚后的日子,鄢女士并不觉得幸福。
结婚两年,鄢女士生下了儿子翔翔,原本以为一家三口从此以后能和和睦睦地生活下去,可是没想到,两人还是因为性格不和,总是发生冲突。鄢女士决定和丈夫离婚。更让鄢女士气氛的是,今年大年初二那天,丈夫竟然偷偷把孩子带走了。
因为丈夫周蜂是上门女婿,户口也迁到了荆州,而且鄢女士也从来没去过他的老家,所以现在鄢女士只能通过电话联系丈夫。现在丈夫同意离婚,可是条件是鄢女士必须给他一笔钱。
鄢女士和丈夫在外打工这几年,翔翔一直都是由外婆带着。因为见不到孙子,鄢女士的母亲心里十分着急。
鄢女士想了一个办法,她打算将钱放在丈夫的一个叔叔手里,让他把孩子送回来时,直接去他叔叔家里拿钱。可是这个办法也遭到了他们的拒绝。
现在,事情已经陷入了僵局,鄢女士决定带着钱去四川丈夫的老家去一趟,当面把钱交给丈夫,她希望能将孩子带回来。鄢女士用钱赎回儿子的方式合理合法吗?记者咨询了律师,根据《婚姻法》和《民法通则》相关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都对未成年人有抚养的权利和义务,孩子的父亲私自将孩子带走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
律师建议鄢女士最好找到孩子的父亲,共同协商解决,如果协商无果,只有依靠法律手段,争夺孩子的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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