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常州恐龙园股份有限公司与湖北松滋金松文化旅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就天下第一猴主题公园项目成功签约。 2013年,松滋发现距今约5500万年、迄今为止世界上已知的最古老的灵长类化石——阿喀琉斯基猴,又叫松滋古猴。在化石产地,同步发现松滋鸟化石及大量的江汉鱼化石,还有爬行类、两栖类、昆虫类和植物类等20几个门类的化石,松滋也成为首批国家级重点古生物化石保护集中原产地。
为抓住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发展战略机遇,以建成荆州古城、长江三峡、湖南张家界旅游“金三角”重要游览节点城市为目标,松滋市相继引进投入资金逾15亿元,着力实施“旅游+”,打造猴、鸟、鱼化石主题公园等地质旅游品牌,其中率先打造的就是“天下第一猴主题公园”。该项目占地约600亩,将结合古生物化石地域特点进行内涵挖掘,打造当地地缘文化的专属特色区域。 此次与恐龙园股份的合作,是基于恐龙园多年来在主题公园开发、运营所形成的文化创意开发及转化实施和标准化管理为核心的系统化竞争能力。双方将致力于把“天下第一猴主题公园”打造成为国内一流的主题公园。
恐龙园:关于与湖北松滋金松文化旅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签订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合同概况 2017年4月28日,常州恐龙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湖北松滋金松文化旅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松文旅”)签订《合作协议书》,约定双方在金松文旅投资开发建设的主题公园项目(以下简称“项目”)上开展合作。 协议约定,公司为该项目提供创意策划、开发建设管理咨询及项目运营管理等服务。协议期限10年。公司在开发建设期收取定额服务费、在运营期按商定的方式收取运营管理费。 本次交易对方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合同相对方的情况 公司名称:湖北松滋金松文化旅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松滋市新江口镇玉岭南路玉玲花园5号楼23号 成立日期:2016年05月04日 法定代表人:王保红 注册资本:10,000万 经营范围:对文化产业投资和经营;旅游景区开发经营;会务服务;餐饮及住宿服务;歌舞娱乐服务;工艺礼品生产及销售***(不得从事非法集资,不得公告编号:2017-011从事证券类产品和金融理财产品,不得发放贷款,不得开展融资担保业务,不得向投资人承诺保底和最低收益,不得从事其他投融资类业务) (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三、合同签订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协议的签订将对公司产生积极影响,协议符合公司战略发展方向,有助于公司业务发展。 上述协议的履行对公司业务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存在因履行协议而对合作方形成依赖的可能性。
四、合同履行风险提示 上述协议履行过程中可能遇到因政策变更、不可抗力、市场波动等因素影响导致协议部分履行、调整或终止的风险,敬请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与金松文旅签订的《合作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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