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湖北省委关于市县党委开展巡察工作的意见》的规定和市委要求,按照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市委巡察组于2017年3月上旬开始,用一个月左右的时间,分别对市粮食局、市房管局、市水利局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近年来执行《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党的纪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等情况进行监督,重点巡察: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存在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阳奉阴违,拉帮结派等问题;违反廉洁纪律,以权谋私、贪污贿赂、腐化堕落等问题;违反组织纪律,违规用人、拉票贿选、买官卖官,以及独断专行、软弱涣散、严重不团结等问题;违反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问题;市委要求了解的其他问题。
欢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直接向巡察组反映有关情况和问题。
巡察期间专门设置值班电话(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市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单位:市粮食局 巡察时间:2017年3月10至4月10日):0716-6223925,17364254404;来信地址:松滋市新江口镇长安路39号市委第一巡察组,邮政编码:434200;电子邮箱:szswxcz02@163.com;
市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单位:市房管局 巡察时间:2017年3月10至4月15日):18986687226,18086193709;来信地址:市委第二巡察组驻房管局办公室,邮政编码:434200;电子邮箱:13649187@qq.com
市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单位:市水利局 巡察时间:2017年3月13至4月13日):0716-6225639;来信地址:松滋市新江口镇长安路39号市委第三巡察组,邮政编码:434200;电子邮箱:1456129910@qq.com。
中共松滋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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