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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动] 全民健身!松滋市第一届游泳运动会正式启动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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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8-10 21:48:43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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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滋市第一届游泳运动会活动


      为了深入贯彻国务院《全民健身计划(2016-2020)》(国发【2016】37号)精神,促进全民健身活动的深入开展,丰富广大市民的精神文化生活,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体质,进一步凝心聚力、提振士气,调动广大干部群众健身和工作的积极性,结合我市实际,开展本次活动。

一、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领导,确保活动顺利开展,决定成立“松滋市第一届游泳运动会”组委会,对赛事各项工作进行领导和协调。
组委会:
主    任:苏振德   市教育体育局党组书记   局长
副 主 任:曾祥华   市教育体育局党组成员  督导室主任
成    员:
杨德雄   市教育体育局体育健身科科长
张  俊   市教育体育局安全法制科科长
张  京   市教育体育局体育健身科副科长
万艳红   市教育体育局体育健身科副科长
张  晗    市体育馆馆长
金  红    市游泳协会会长
覃文林   市游泳协会秘书长
黄金清   市游泳协会副会长
杨大军   市游泳协会副会长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在市体育馆,由张晗兼任办公室主任, 覃文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赛事活动日常事务。组委会办公室成员:杨大军、黄金清、向 蓉,负责赛事活动的组织、协调、安全保卫、后勤保障等工作。

二、主办单位
松滋市教育体育局

三、承办单位
松滋市游泳协会

四、比赛时间
2016年8月21日上午8:00(星期日)

五、比赛地点
松滋市体育馆游泳池

六、比赛项目
学生组:
男子50、100米蛙泳;男子50米自由泳
女子50、100米蛙泳;女子50米自由泳
成年组:
男子 50、100、200米蛙泳
50、100、200米自由泳
女子50、100米蛙泳;女子50米自由泳

七、参赛范围
各乡(镇、社区),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各中小学校、人民团体,市属企业干部职工,个体市民均可报名参加。

八、参赛条件
(一)所有参加比赛的运动员,必须身体健康,无心脑血管和皮肤病等不适于参加游泳活动的疾病。同时必须具备相应比赛项目游泳技巧。
(二)所有参赛运动员必须身体健康,签订自我申明承诺书,适宜参加本赛事。

九、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2016年8月1日至8月18日
(二)报名地点:“松滋市第一届游泳运动会”组委会办公室(市体育馆内)
(三)联 系 人:向蓉  联系电话:13997556856

十、奖励办法
按每项参赛人数的30%录取名次,以市教育体育局的名誉颁发奖金、荣誉证书。录取名次不超过前8名。

十一、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乡(镇、社区)、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学校、人民团体、县属企业,要把此项活动作为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激发广大市民的劳动热情和奉献精神的重要载体,组织好本单位、本乡镇(社区)群众参赛,共同把“松滋市第一届游泳运动会”办好。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赛事统筹单位要采取各种宣传形式,在全市营造良好的氛围。用丰富多彩的报道形式,积极主动地做好宣传报道,通过电视、报纸、网络等大力宣传。
(三)切实履职,落实职责。组委会成员单位和各工作组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和分工,认真做好工作预案,精心准备各项赛前工作。并将赛前工作准备情况和工作预案于8月15日前报组委会办公室,确保活动顺利进行。
(四)规范纪律,赛出风格。游泳比赛要本着友谊第一、比赛第二的原则进行,既要赛出水平,又要赛出风格和友谊。参赛选手要遵守赛场纪律,尊重对方运动员,服从组委会的领导。  

2016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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