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子真是无孔不入,搭个的士故意往机场、火车站奔造成“忙事业”的假象,竟将开车的姐骗得团团转——与其开房同居,还向亲戚不断借钱供这个所谓“大老板”周转资金。昨日,巧舌如簧骗得的姐失身且总共“借”出86万元巨款的男子李强,被汉阳区法院一审认定犯下诈骗罪判刑12年。
打个的,巧舌如簧骗得的姐开房。已婚男子李强今年41岁。2010年10月上旬的一天,李强在汉阳王家湾搭上的姐玲玲(化名)的出租车到汉口航空路,一路上他不时找话题与玲玲闲聊,到目的地后又以日后叫车方便为由,索要玲玲的手机号。7天后,李强请玲玲吃饭,自称是做工程的老板,吃饭时不断有联系工程的电话打来。两人熟了起来,聊天中李强得知玲玲与丈夫关系不太好,就不时安慰,还努力在玲玲面前表现出自己积极干事业的一面。玲玲以为李强是个有担当的男人,竟产生好感,不到一个月就同意跟这个男人在宾馆开房。奔机场,称忙事业“借”走86万交往不久,李强以做工程资金周转不灵为由,向玲玲借6000元并打借条,玲玲爽快地答应。3天后,李强让玲玲开出租车急送他到机场,说是要赶到北京接大工程。返汉后,杨某又兴奋地称,在广州接到修建一个大宾馆的单子,但还缺些资金,此时俨然已相信傍上大老板的玲玲,竟又毫不犹豫将姐姐暂存她手里的18万元拆迁款借出。此后,杨某再次开口向玲玲借10万元,说是又在上海承接“上光广场”工程。玲玲说自己确实没钱可借了,此时,李强开始撕破脸皮,威胁若不借钱,就将他俩的关系告诉玲玲的丈夫。就在玲玲犹豫之际,李强又不停打电话到玲玲家骚扰,玲玲为顾全名声和家庭再次借钱。去年7月,心理几经崩溃的玲玲,再次将房产抵押借款9万元后,又将此款借给李强“做生意”。她幻想当老板的李强最终能够归还这些钱。眼见李强还款无望,玲玲只好到派出所报案。去年9月6日,李强在蔡甸的租住地被民警抓获。经查,2010年10月至2011年7月,在9个月中,李强先后20余次以借款为名,共计骗取玲玲86万元。这些钱中,绝大多数款项系玲玲向亲朋好友所借。无业男,被抓后仍狡辩称“借贷”归案后,李强拒不交待赃款去向,警方从其扣押的银行卡上查到余额仅20余元。李强承认从玲玲处拿到86万元,“都打了借条,属民间借贷,不是诈骗”。办案民警前往上海,查实当地根本没有“上光广场”项目在建,也无此项目规划。
李强的妻子证实,李强无业,家境贫寒,从没做过工程生意,一家人在外租房住。法院审理认为,李强以书写借条的方式掩饰其非法占有的主观故意,并将所获钱财挥霍,其行为符合诈骗罪主、客观构成要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