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列表 发布新帖

[关注] 湖北省松滋市最低工资、失业保险标准提高

6926 0
楼主 发表于 2021-9-14 09:40: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日前,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北省财政厅印发通知,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鄂政办发〔2021〕33号)有关要求,决定从2021年9月1日起,将全省失业保险金标准按照最低工资标准的90%进行调整。
全省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分区域提高到1809元/月、1620元/月、1485元/月、1368元/月。

各档标准适用区域范围如下
失业保险金分区域发放标准
↓↓↓
荆州市荆州区、沙市区最低工资标准为:1650元/月,失业保险金标准为:1485元/月;
江陵县、松滋市、公安县、石首市、监利市、洪湖市最低工资标准为:1520元/月,失业保险金标准为:1368元/月

(点击可查看大图)
0b9795de9fc48fb736c8fcfa73fbb3c9.jpg




「真诚赞赏,手留余香」
生活在松滋,爱上100网!

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免费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投诉/建议联系

yun@songzi100.com

松滋百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旗下网站
拒绝任何人以任何形式在本站发表与中华人民共和国
法律相抵触的言论!本站内容均为会员发表,不代表本站立场!
  • 关注公众号
Copyright © 2012-2024 松滋100网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鄂ICP备2023001510号-3 鄂公网安备 42108702000062号

关灯 在本版发帖
扫一扫添加微信客服
QQ客服返回顶部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