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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失德失范的批判,也是正能量 / 郑令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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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1-6 11:03: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昨天,从微信群中读到一篇奇文,标题是《世道的变坏,是从喜欢正能量开始的》,上百段留言中,支持的观点占95%以上。截止今天,点赞次数已达1956。
       文章的主要观点如下:
       ——正能量真是个好东西,有了它,就好像许多事情没有发生过一样。
       ——只要我看你不顺眼,碍着我了,就可以给这种人赐一句‘负能量’给踢开。
       ——越来越发现,动不动就爱说正能量的都是伪君子。如很多知识人群体、教授名流、央视名人最爱将正能量挂在嘴上。
       ——明明有不公,伪君子不但不指出来,反而劝大家拉上窗帘装瞎子,这样一来,没有了批评的声音,没有反对的意见,世界自然安静,可是‘不公’还在,谁能躲得过?不解决问题,而是选择躲开装瞎子,纯粹就是掩耳盗铃的自欺欺人,并且还将进一步害了许多人。因为大家都走在同一条路上,前面有人掉坑里跌倒,伪君子们劝大家装瞎不要去修路,伪君子害人不浅矣。
       ——当社会存在着‘不公’的现象时,最大的悲哀不是坏人的嚣张,而是好人的沉默,以及伪君子的正能量。
       文章的语言确实很犀利,见解也确实很新颖;尤其是对于伪君子的批判,可谓直击要害,入木三分。
       可是,把伪君子的存在归因于“正能量”的舆论导向,却是有失偏颇的。出现这种偏颇的关键是,作者认为,所谓的“正能量”就是只宣传社会生活中的好人好事,只为当权者唱颂歌,如果发生了失德失范事件“不能报导,不能传阅,更不许议论”,而是“劝大家拉上窗帘装瞎子”。那些附和的留言,对于什么是正能量,也有着这样过于狭隘和片面的理解。
       我在微信群中也曾遇到这样的人。那次,我转发了一个“全村老人夜间出来碰瓷”的视频,我认为,这个视频反映了道德的滑坡不仅是年轻人,就连受过文革前教育的老人也呈现出追求金钱罔顾道德的蜕变。视频的拍摄者、包括我在内的视频的转发者,对于这种现象的批判指向,是十分明确的,绝没有号召大家学习和模仿的意思。
       可是,一位先生立即发言:不要发这种负能量的东西。
       类似这位先生的,大多是无脑之人,说他们“脑残”尚可,但是说他们是“伪君子”,则未免冤枉了他们。这些人的谨小慎微,只是误解了“正能量”。
       正能量的含义,一般人都应该是明白的。以“能量是物理上的一个标量,没有正负之分”,来批判“正能量”这个词的存在,这是腐儒的咬文爵字,是以科学来评判词汇学,不懂语言是可以有比喻义、引申义的。所谓“正能量”,指的是一种健康乐观、积极向上的动力和情感,可以引导人们有积极向上的三观(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当下,中国人为所有积极的、健康的、催人奋进的、给人力量的、充满希望的人和事,贴上了“正能量”标签。
       可是,除了可能引发不明真相的人们对社会不满、具有煽动性或误导性的个别新闻,官方确实没报道、没评论外,窃以为,官方的报道,总体来说是客观、透明的,从来就没有隐瞒对社会上重大负面事实的报道。报道这些,就是为了引起大众对这些现象的批判;通过批判,让大众明白什么是不应该、不允许的,从而唤起大众对社会正取向和正能量的靠近。
       我非政客,更非御用文人,绝无攀附什么人的野心,只是根据事实在思考和判断。下面的两则新闻,是许多官方媒体报道过的事实:
       ——【情况通报】(2018年)1月5日16时44分, G1747次列车合肥站准备开车时,旅客罗某(女)以等丈夫为由,用身体强行扒阻车门关闭,不听劝阻,造成该次列车延迟发车。公安机关对此开展了调查取证。1月10日上午,罗某到合肥站派出所主动承认了自己的错误。罗某的行为涉嫌“非法拦截列车、阻断铁路运输”,扰乱了铁路车站、列车正常秩序,违反了《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第77条规定,依据该条例第95条规定,公安机关责令罗某认错改正,对罗某处以2000元罚款。
       同时,罗某(罗海丽)所在的庐阳区教体局党委通过媒体公布了对这一事件的处理情况通报:1、责成罗某(罗海丽)立即停职检查;2、责令罗某所在的永红路小学就教师队伍建设做出深刻检查,并依法依规依纪处置到位;3、在全区教育系统开展警示教育。
       ——2018年9月19日,在永州至深圳北的G6078高铁上,本应坐在靠走道位置的女乘客周某某,执意坐在靠窗的位置。列车工作人员与其进行反复沟通,但她仍不肯让出座位,并称“谁说这个位置不是我的?位置上写了我不能坐吗?”
       事发后,铁路公安部门随即对事件进行调查。衡阳铁路公安经依法调查取证,认定周某某行为构成“扰乱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对周某某处以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11月1日,全国各类媒体都报道了对这一事件的跟进结果:“此前因在G6078次高铁列车霸座的周某某出现在‘黑名单’中,被限制乘坐所有火车席别。”
看来,官方媒体并没有对那些不讲道德、藐视法律的现象“不能报导,不能传阅,更不许议论”。前几天发生的万州公交车沉江事件,媒体的报道也是铺天盖地的,并没有“拉上窗帘”。基于警方公布的真相,人们对于用手机击打司机、导致司机反抗、车辆沉江的刘某表示了严厉的批判。
       事实表明,“正能量”这个词不仅是颂扬具有先进性的人和事,也应当包含了对失德失范行为的批判。曝光失德失范行为,绝不是“负能量”,而是勇于揭短这一“正能量”的证明——因为公义自在人心,无良现象被曝光后,绝大多数读者一定会持批判态度。
       表意已经很明确的“正能量”这个词,本身是没有什么不妥的,我们的理解应当准确而全面,不能过于狭隘和片面。如果对负面事件态度冷漠,那就真是一种“负能量”;反之,对负面事件的批判,就是一种对正能量的激发。尤其值得一提的是,许多杂文作者,就是在社会生活中捕捉着各种失德失范现象,高扬批判的旗帜,展示批判的力量,给社会补充着正能量。当整个社会正在沉沦的时候,批判的声音越多,唤起的正能量也越多,对社会的疗救,也就会有更多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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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滋公益助学社Lv.7 发表于 2018-11-27 10:17:5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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