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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松滋人注意!朋友圈转发这种内容,要担责! [打印本页]

作者: 悟性    时间: 2021-2-13 23:02
标题: 松滋人注意!朋友圈转发这种内容,要担责!
                                                                                                  
爆竹声中一岁除
春风送暖入屠苏
春节到了
烟花爆竹的销售越发火爆
“网红烟花”也备受关注
你朋友圈里有卖烟花的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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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在朋友圈售卖某网红烟花并标注可送货上门

如果在朋友圈看到这种消息
或者朋友要求你帮忙转发
一定要小心了!

网上销售烟花爆竹是违法行为
作为具有一定危险性的特殊产品,国家对烟花爆竹的销售实行严格专营专控。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明确规定,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者应当实行专店或者专柜销售。2019年,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副局长钱熊飞在新闻发布会上明确表示,购买烟花爆竹一定要从正规销售点购买,不要从网上购买,网上销售烟花爆竹是违法行为

“商家如果在朋友圈发布销售信息是一种指示性或者提示性的信息,即告诉大家去指定地点购买烟花,不算违法。”
“如果在朋友圈发布的信息中,交易地点不是指定销售地点,包括送货上门这种方式,不管有无销售许可证都涉嫌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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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发布售卖烟花信息的发布者并无烟花实体店
转发也要担责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很多人会帮朋友转发此类广告,一旦所销售的烟花爆竹出现问题,售卖方、转发者均要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如果通过微信朋友圈贩卖烟花爆竹的量较大,将涉嫌非法经营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来源:湖北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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