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列表 发布新帖

[律师在线] 李某某案受害女士律师:刑案判决后会起诉李家

3873 0
发表于 2013-8-9 21:08:35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李某某案受害女士律师:刑案判决后会起诉李家

扫描到手机


2013年08月09日15:46
来源:中国新闻网



  针对梦鸽公布的李某某案详细内容,今天上午,受害人杨女士的律师称,在法院对刑事案件判决后,肯定会起诉李家人,“无论是诬告还是诽谤,都会追究其法律责任”。

  昨天,梦鸽将控告酒吧经理张某等人涉嫌介绍卖淫和敲诈勒索的内容公开后,受害人杨女士的律师田参军连发微博,表示内容涉及未成年人及隐私,梦鸽无权公开。

  今天上午,记者电话联系到田参军律师。对于梦鸽控告涉案酒吧经理,并指称杨女士装醉卖淫,田参军称,梦鸽有权向警方提起控告,但无权将此次控告的内容向公众披露,因为该内容不但涉及李某某等4名未成年人的违法或犯罪行为,更涉及杨女士的个人隐私。

  “如果她确有把握追究被控告人的刑事责任,那就没有必要将控告内容公开;如果没有这种把握,那她为什么还要公开控告内容?”田参军说。

  由于此案涉及法定不公开审理的内容,田参军并未过多透露案情,也未回应控告函的事实真假。

  田参军称,对于控告函中指认的细节,无论真假黑白,作为被害人的律师,他不方便回答,“相信有常识的人、有良知的人,应该可根据案件进程、信息,有一个基本的判断”。

  田参军认为,此案经过了公安机关的侦查阶段,以及检察院的审查起诉阶段,并且做过补充侦查,事实部分不是梦鸽单方面说翻就能翻的。

  就李家是否涉嫌侵犯杨女士的名誉权问题,田参军称,在法院对该刑事案件作出判决后,肯定会向李家人讨一个说法,“无论是诬告还是诽谤,都会追究其法律责任”。

  记者留意到,在田参军发布的两条微博中,大部分网友留言并质疑李家人的做法为“搅浑水”,企图煽动舆论,制造“舆论审判”,但田参军并未对网友留言进行答复。

  “最终案情的事实部分为何,还要等待法院的审理查明,以及法院作出的判决,单方的言论和舆论不足以影响法院判决。”田参军称。(记者 王晓飞)



生活在松滋,爱上100网!

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免费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投诉/建议联系

yun@songzi100.com

松滋百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旗下网站
拒绝任何人以任何形式在本站发表与中华人民共和国
法律相抵触的言论!本站内容均为会员发表,不代表本站立场!
  • 关注公众号
Copyright © 2012-2024 松滋百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鄂ICP备2023001510号-3 鄂公网安备 42108702000062号

关灯 在本版发帖
扫一扫添加微信客服
QQ客服返回顶部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