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滋市机关幼儿园2015年教师招聘公告
根据幼儿园发展需要,经园务委员会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招聘幼儿教师4名,特公告如下:一、招聘教师基本条件
1. 遵守宪法和法律;
2. 具有良好的品行;
3. 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大专及以上)、专业(学前教育专业优先)和技能条件(具有教师资格证幼教及以上,普通话等级二甲以上)。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优先,有学前教育工作经验者优先;
4. 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 年龄为20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0年7月1日至1995年7月1日期间出生)。
6. 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教师程序
1、凡符合条件的有意者于8月1日前拨打电话13972362167、13886575185报名;
2、8月2日上午(8:30—10:30)带齐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及个人所获相关政治及业务类荣誉)到市机关幼儿园行政楼4楼副园长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
3、8月3日上午到园参加专业技能面试。
4、面试合格与单位签订劳动用工合同。
松滋市机关幼儿园
2015年7月12日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