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疫情防控中充分发挥广大党员干部作用的通知
(第15号)
当前,正值我市疫情防控工作关键期、攻坚期,为进一步发挥广大党员干部在疫情防控中的先锋模范作用,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根据省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2月13日通告和《关于在疫情防控中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作用的八条措施的通知》(荆组办[2020]2号)要求,经市防控指挥部研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充实防控力量。根据市防控指挥部《关于加强中心城区人员管控的紧急通知》(第11号)要求,中心城区所有商住小区、机关院落、老旧小区、散住居民区、支街小巷等均已成立疫情防控小组及工作专班,实行封闭管理、联防联控,相关防控小组及专班人员名单、联系方式已公布。为进一步充实各防控小组力量,请各级居家休息的党员干部迅速到所在地疫情防控小组报到,积极配合参与辖区疫情防控工作。 二、进一步配优防控组长。各小区院落、支街小巷疫情防控小组组长由组织能力强、工作水平高、责任意识强的党员干部担任,非党员干部担任组长的应及时补充调整,各疫情防控小组及专班要在组长的带领下,切实履职尽责,确保本辖区疫情防控工作落细落实、不出纰漏。所有乡镇要比照中心城区执行,由镇直单位党员干部带队,迅速下沉到村(居)组参与疫情防控工作。 三、进一步发挥党员作用。在疫情防控一线的单位(机构)党组织和临时党支部要在醒目位置悬挂党旗,让党旗在疫情防控的战场上飘起来;广大党员干部要充分认识防控工作的艰巨性、复杂性,主动站出来,积极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在防控工作中,党员必须佩戴党徽,亮明身份,让党徽亮起来;广大党员干部要严守纪律,主动作为,敢于在危急关头冲锋在第一线,在危险时刻战斗在最前沿;各小区院落、支街小巷、乡镇村组要按照松滋市在职党员干部下沉小区(村组)包保责任书(附后)要求,进一步细化措施,严格履行职责,并积极创建“无疫小区”“无疫单位”“无疫村组”;因返岗工作需要不能参加片区疫情防控工作的,必须由单位提供证明(电子版即可),因身体不适不能参加片区疫情防控工作的,必须提供医院证明。对于在疫情防控中,推诿搪塞、拈轻怕重,不作为、不担当的党员干部,一经查实,将严肃问责。 各地、各单位必须于2月15日上午10时前,将辖区内(单位内)党员干部下沉小区(村组)的人员名单上报市防疫指挥部综合组(联系邮箱:1601535597@qq.com) 附件:松滋市在职党员干部下沉小区(村组)包保责任书 2020年2月13日附件:
松滋市在职党员干部
下沉小区(村组)包保责任书疫情就是命令,防疫就是责任。根据荆州市委要求,市县乡三级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党员干部要下沉到各居民小区、村组,实行防疫工作片区包保责任制。现结合我市实际,就包保工作责任明确如下: 一、主要任务 1.入户排查登记。组织小区(村组)党员、志愿者、工作人员入户开展排查登记,及时完善排查登记台账,接受村(居)民监督。 2.重点人员管控。按照最新要求对小区(村组)重点人群进行管控。 3.值守宣传劝导。加强对小区(村组)居民疫情防控宣传引导,做好值班值守工作。 4.片区志愿服务。积极号召发动小区(村组)志愿者参与疫情防控工作,落实志愿者工作责任。 二、工作要求 1.服从调度指挥。要积极服从小区(村组)疫情防控工作安排,不推诿躲避。 2.定岗定责到人。要落实小区(村组)党员工作职责,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 3.严格报告制度。对于入户登记、摸排发现的情况及时上报,及时汇总形成工作台账。 4.做好个人防护。疫情防控工作中,要带头做好个人防护,戴口罩、讲卫生,做好防护措施。 三、包保责任 自包保之日起的,因不认真履行职责导致疫情扩散的,一律依纪依法追究包保责任人责任。 备注:本责任书不要求签字,收到即代表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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