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列表 发布新帖

[评论] 松滋“摩托男”清晨开车撞人逃逸

 
8201 0
发表于 2019-10-30 15:27:58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开车如果撞到人,首先应该救人并报警,但是松滋市的谭某开车撞人后,不仅不救助反而逃逸,哪知道九天后就被松滋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新江口中队抓获。


7月21日早上5点44分,松滋市城区一摩托车驾驶员驾车撞倒行人后逃逸。


案发后,松滋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新江口中队民警迅速出警。经过初步调查,民警了解到,报警人骆绪军是伤者的儿子,当天伤者骆某被一辆摩托车撞倒后,骆绪军的朋友恰巧经过事发现场,于是急忙赶到骆绪军家中通知了他。当他们返回现场时,嫌疑人已不在。骆绪军报警后,将父亲送往医院救治。案发后,民警第一时间调取了相关监控视频,因事故现场路段正在维修,监控线路已关。随后,民警多方走访,终于发现了一辆可疑的摩托车。


由于事发清晨,光线太暗,监控拍到的画面不清。为了尽快破案,专案组立即进入居民区内走访调查,并反复多次查看居民区所有出口的监控,初步确定嫌疑车辆。民警立即对嫌疑车辆展开追踪,7月30号,在一个商店门口,民警锁定了这辆肇事摩托车,并控制了驾驶员谭某。随后,民警在松滋市老城镇谭某的家中将其抓获。


民警说,当时事故发生后,谭某如果第一时间报警,并留在原地等待警察的到来,他本人承担的仅仅是伤者的赔偿责任。但是嫌疑人谭某肇事逃逸,他不仅要独自赔偿伤者的医疗费,还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真诚赞赏,手留余香」
生活在松滋,爱上100网!

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免费注册 手机动态码快速登录

本版积分规则

投诉/建议联系

yun@songzi100.com

松滋百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旗下网站
拒绝任何人以任何形式在本站发表与中华人民共和国
法律相抵触的言论!本站内容均为会员发表,不代表本站立场!
  • 关注公众号
Copyright © 2012-2024 松滋百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鄂ICP备2023001510号-3 鄂公网安备 42108702000062号

关灯 在本版发帖
扫一扫添加微信客服
QQ客服返回顶部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