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14日起,荆州职工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待遇调整,以提高大病保险保障能力。
根据规定,荆州职工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起付线为1.2万元,起付标准以上部分由大病保险分段按比例报销。一个保险年度内,符合大病保险保障范围的个人负担金额累计计算、分段报销、按次结算。 累计金额在1.2万元以上、3万元(含)以下部分赔付60%;3万元以上、10万元(含)以下部分赔付65%;10万元以上部分赔付75%,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3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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