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虑了很久要不要发这个贴子,都是不愿行事张扬的人,可时至今日,相关执法部门依然不能给予我事情的处理结果,所以唯有希望借助舆论力量能够让此事尘埃落定,让我和家人能安心生活!
我家住阳光城18栋1单元车库上一楼,今年三月的一个周末突然发现阳台外突兀起高约三米(高出我家阳台一截)横度跨越我整个阳台、书房、卧室外墙的钢构框架,螺丝都卯到了我家外墙实施了无缝对接,却无一人知会于我。我家处的位置比较特殊,左临仁和路商铺,正阳台面临民居院墙,是小区最外围的一幢,因为楼梯走道在正阳台背面,所以正阳台外所属的小区公共过道一般不会有人去。正因为此,违建者在买了三个车库后顺带便把这段小区公共路程段当成了私家所有,建起了阳光房。曾有邻居见他搭棚善意提醒过挡住了楼上的阳光不合适,他极嚣张地回应:看谁敢管!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明确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不得改变用途,禁止将车库用于居住、生产、经营。他不但违规将车库改造住人,甚至严重影响到正常住户的采光权。事后了解到此人并非阳光城业主,本以为他是不懂法,结果听说是物业经理弟弟,难怪事后打电话物业总是推托,只会说你打城管的举报热线,这事归城管,我们也没办法。至今一共打了四次举报电话,城管人员每次皆到,但是表明没有强拆权,所以,两个多月过去了,钢棚依然屹立不倒,下面的砂石灰,尘土飞扬,窗户都不敢开。最后一次投诉在5月16日,因为下面又一次动工开建了,当城管抵达管制后,违建者大发脾气,城管人员居然说他们也不想管,但是有人投诉,他们就只能来。音落,违建者开始对着我们阳台破口大骂,我父母听着下面争吵,到阳台外看,他对着老人极其嚣张,甚至准备拿砖砸我家的空调和阳台玻璃,还扬言不准他建,就逼得我们搬,要是建不成,就把我们屋里的伢弄死!法治社会,这种黑社会暴力当着执法人员就敢如此明目张胆,老人听闻要对孩子不利,整日人心惶惶。现而今事情进入僵滞状态,也不继续建也不拆,听闻说是花了这么多钱,过段时间肯定要继续建。
如此显眼的违建,上至耄耋老者下至垂髫小儿都能一眼识之,就不明白为什么没有强有力的举措能维护正常住户的合法权益?无端被人侵占权益不说,还要遭受恐吓与谩骂,公理何在?相关执法部门到底是不能管还是不想管?我需要一个说法和公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