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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 松滋场糕点摊与早点摊起争执酿惨案 致2死1伤 昨日公开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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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20 12:29:40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松滋新江口市一菜市场内,一家卖糕点的与旁边卖早点的因生意发生争执,最终引发了一起两死一重伤的惨案。昨日上午,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这一案件进行了公开审理。

  据公诉人陈述,被告人陈泽新,男,1970年生,住湖北枝江市北里洲镇冯口村。1990年12月因犯抢劫罪、流氓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被告人陈波,男,1973年生,住松滋老城镇金闸村。2000年6月因犯盗窃罪、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2011年7月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

  因琐事两门店主起争执

  根据检查机关的指控,2013年1月17日下午2时许,在松滋市新江口镇玉岭菜场内卖糕点的被告人陈波与卖早点的伍某因琐事发生争执,在伍某门店帮忙的其姨姐张某觉得伍某受了欺负,心里不舒服,便给妹妹胡某打电话,将发生的事情告诉了她。胡某接到电话后,给情人杨某打电话要杨陪她去菜场看情况未果,胡某便给李某打电话要他去菜场看情况。随后李某带着庞某和邹某来到菜场,胡某与李某、庞某、邹某到被告人陈波店面找其理论,掀翻了陈波的糕点,双方争吵起来,李某、庞某和邹某上前与陈波扭打起来,相互推攘着往菜场后门方向走。

  从鸡摊上拿了一把刀

  此时在陈波门店帮忙的被告人陈泽新(陈波的哥哥)走到菜场内一鸡摊上拿了一把尖刀背在身后,在陈波与李某等三人扭打时,持刀将邹某背部捅了两刀,将李某背部捅了一刀。邹某受伤后用手捂着后背穿过菜场,从前门逃离后倒在菜场旁的新江口镇政府门口公路边。李某受伤后从后门逃离,当其跑到菜场外面的“老少发室”门前时,转身看见陈某和庞某还在扭打,便在“老少发室”门口拿了一把撮箕打陈波,陈波将撮箕夺过来打李某和庞某,陈波与庞某打斗过程中,陈波的胸口被划伤,庞某的背部被刺了一刀。

  李某和庞某受伤后分别逃离现场,陈波与陈泽新立即返回菜场,陈波冲到卖牛肉的摊位上拿了一把砍骨刀要找伍某算账,被一旁劝架的人拦住,陈泽新亦持尖刀要找伍某算账,也被拦住。后邹某、庞某、陈某均被送往医院救治,被害人邹某和庞某均抢救无效死亡,被害人李某的损伤程度为重伤,被告人陈波的损伤程度为轻伤。

  法院公开审理并择日宣判

  案发后,陈泽新于2013年1月19日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昨日上午,在部分市人大代表的旁听下,市中院对该案进行了公开审理。审理过程中,两名被告人对本案附带的民事赔偿均愿意接受,但都表示自身经济能力有限,只能尽其所能补偿受害方。审理中,被告人陈波供词前后出入颇大,鉴于本案案情复杂,法院将择日宣判。(记者刘思楫特约记者徐永军肖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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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编很辛苦,求赏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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