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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 松滋新江口城区7月13日金马路宾馆杀人案告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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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16 18:09:50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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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13日14时40分,松滋市公安局指挥中心接到群众报警,称新江口镇歇金台路发生一起故意伤害案。接警后,新江口水陆派出所值班民警迅速赶往案发地,发现金马路宾馆业主吴某(男,35岁,新江口镇人)倒在宾馆门前,经“120”急救人员现场检查,确认吴某当场死亡。

      命案发生后,松滋市副市长、公安局长黄万发高度重视,坐镇指挥,迅速成立了“7.13”命案侦破指挥部,组建多个专班开展工作。经过三个多小时的现场走访和调取监控视频工作,锁定犯罪嫌疑人为邹晓康(男,21岁,老城镇大堰头村四组人,无业)。经调查查明:7月11日,一名叫夏某的女子到金马路宾馆住宿,13日下午1:30分,夏某的男友邹晓康来宾馆退房。宾馆业主吴某称已经过了12点退房时间,需按钟点房收费加收50元,邹与吴发生争执,邹用凳子将宾馆内茶几砸碎后离开。下午2时20分左右,邹又返回宾馆,持刀朝吴左前胸等处连捅数刀,吴因心脏主动脉断裂大出血而当场死亡,邹与夏逃离现场。

      指挥部在确定犯罪嫌疑人邹晓康后,迅速调集80余名警力,分成五个小组合围抓捕。在公安机关强大的追捕攻势下,案发当晚23时,犯罪嫌疑人邹晓康投案自首,现已被刑事拘留,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之中。


小编很辛苦,求赏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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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17

夏晓夏Lv.2 发表于 2013-7-18 15:14:27 | 查看全部
才21岁太冲动!就这样毁了自己的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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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小编Lv.9 发表于 2013-7-18 15:19:27 | 查看全部
如此帅气的一个小伙子,就这样自毁人生。多么不划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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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xyun 发表于 2013-7-18 15:20:18 | 查看全部
他的人生跟一个旅馆老板给拼光了.不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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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水王子 发表于 2013-7-18 15:32:36 | 查看全部
他用他的人生告诫我们:“不要跟我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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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隆 发表于 2013-7-18 15:43:55 | 查看全部
这么年轻个小伙子,她女朋友呢??什么情况? 这算不算是为了女朋友杀人?女朋友要不要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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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点Lv.2 发表于 2013-7-18 19:38:44 | 查看全部
一时冲动酿苦果,
半生岁月牢中过。
女友估计也会跑,
年迈父母谁养活。
歪诗一首把槽吐,
千万莫学这家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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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男人Lv.2 发表于 2013-7-19 18:08:41 来自手机 | 查看全部
不负责任的人,没有教养的人,社会的累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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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男人Lv.2 发表于 2013-7-19 18:08:47 来自手机 | 查看全部
不负责任的人,没有教养的人,社会的累赘!
生活在松滋,爱上100网!
简单男人Lv.2 发表于 2013-7-19 18:08:52 来自手机 | 查看全部
不负责任的人,没有教养的人,社会的累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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